3月3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等4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嚴打醫鬧,滋事行為制止前不得調解、糾紛責任認定前不得賠錢。這是一個風向標,讓我們看到相關部門更加正視解決醫鬧問題面臨的現實困境,并在程序、規范方面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
近年來,職業醫鬧故意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行為時有耳聞。只要有人鬧,社會輿論很容易對醫院進行“有罪推定”。在各種因素影響下,一些醫院為了息事寧人,在無過錯的情況下被迫給予賠償。鬧就能得好處,這個現象直接為醫鬧的蔓延提供了土壤,結果傷害的不僅僅是醫院和醫生,終也會反噬患者群體。
長期以來,同情弱者、死者為大的傳統觀念,成為醫院“不究責即賠”的大前提。然而,醫學是一門兼具復雜性和局限性的科學,某項治療措施是否合理,須客觀分析認定;醫生到底有無過錯,也該有第三方出面鑒別。先論事實,再斷是非,后談感情,才是直面糾紛的理性通道。
要搞清楚事實,首先得讓醫患雙方都坐下來講理,而不是患方當眾停尸、哭靈,甚聚眾示威;醫方也不該在氣勢面前自亂陣腳,忙不迭地花錢買平安。對于牽扯其中的各相關部門來說,應該各司其職,不缺位,理性引導,積極調解,同時也不能打亂程序、越位指揮,更不能和稀泥。息事寧人、花錢買平安換來一時和諧,埋下的卻是長遠更不和諧的隱患。談到感情,如果患方確實存在家庭貧窮、經濟困難的問題,就應該由相關部門或者協調慈善等組織,提供合適的渠道進行人道主義救助。
不姑息暴力,暴力才會銷聲匿跡。此次4部門的發文中,特別提出加強對酒后就診、有滋事或暴力傾向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員的安全防范工作,重點關注多次到醫療機構無理糾纏或揚言報復醫務人員的群體。如果能夠很好地落實,會讓飽受其苦的醫務人員松口氣。在醫院里,哪位急診醫生沒有遭遇過醉酒者?在打罵聲中堅持給患者做完治療,之后還得自己給自己療傷;身體上的磕磕碰碰好治,心理上的創傷一時間如何撫平?在暴力面前,每個人都是弱者,都需要保護。
維護醫療秩序需要法律權威,需要嚴密安保,更需要透明、公正、合理合情的糾紛處理機制。希望醫療機構在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有更大的勇氣對不分青紅皂白的索賠說“不”,全社會形成“認理不認鬧”的共識和氛圍,推動醫療糾紛化解走上理性、規范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