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開始 京津冀132家醫院互認臨床檢驗結果
從10月開始,京津冀三地聯合試點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工作,132家醫療機構、27項臨床檢驗項目可互認“通用”。據了解,三地將對范圍內醫療機構進行動態管理,對不符合互認要求的醫療機構,將根據情況督促整改或取消互認資格。
北京69家醫療機構納入范圍
昨日,記者從京津冀三地衛計委了解到,三地將聯合開展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工作,試點從10月1日開始,納入互認的有132家醫療機構,均為三級醫療機構和醫學檢驗所,包括北京69家、天津37家和河北26家。
據了解,此前患者在不同醫院就診時,可能出現同樣的病情因各家醫院血檢等檢查結果互不相認,相同的檢查不斷重復的情況。而這項試點工作展開后,意味著范圍內的接診醫療機構,將對報告單中互認項目的檢驗結果予以認可,在不影響疾病診斷治療的情況下,將不再進行重復檢查,大大節省患者治療時間與費用。
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試點將本著質量、穩妥有序的原則推進和實施,因此,本次首批納入檢驗結果互認的27個檢驗項目為臨床實驗室為常用、有質量標準、有室間質評計劃、易于標準化、且有一定地方互認工作基礎的檢驗項目。
不符要求或將取消互認資格
京津冀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的實施,不僅方便患者就診,而且有利于促進京津冀地區醫療協同發展、提高三地醫療同質化水平。不過,為保障醫療質量安全,不同醫療機構間檢驗結果互認的實施是建立在各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質量和技術要求達到同質化標準、檢驗結果具備可比性的基礎上。
據了解,為做好京津冀地區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工作,京津冀三地衛計委組織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檢驗結果互認的實施和質量控制,成立了京津冀地區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專家委員會,指導各地開展人員培訓、結果監控等工作。與此同時,還組織專家制定了《京津冀區域互認實驗室質量與技術要求(試行)》和《京津冀地區臨床實驗室室間質量評價協作方案》,作為三地試點工作的技術指導規范和工作指南。
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三地相關部門將對互認醫療機構實施動態管理,建立退出機制。對于在互認工作實施后出現臨床檢驗質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認要求等情形的醫療機構,將根據情況督促其進行整改,或取消其互認資格。同時根據試點情況,三地將適時啟動第二批互認工作,逐步擴大互認項目和互認醫療機構范圍。
■ 焦點
如何保證檢驗結果可比性?
如何保證不同醫療機構間的檢驗結果標準同質、具備可比性?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保證檢查結果可比可靠,京津冀三地成立了互認工作專家委員會,指導各地人員培訓、結果監控等,并組織專家制定了互認工作的技術指導規范和工作指南。
哪些情況需復檢互認項目?
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互認試點并不意味著所有規定項目都不需要復檢。對于臨床檢驗結果容易產生較大變化且對疾病診斷有一定影響的、既往臨床檢驗結果報告的時效性對疾病診斷難以提供參考價值的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接診醫療機構需復查有關互認項目。
檢驗結果互認安全性如何?
安貞醫院急診科一位資深醫生告訴記者,就目前試點的這27項檢測來說,很多都是用統一的檢測方法與標準,“就是縣級醫院和協和醫院,測出來的結果也不會有太大出入,”他說,“比如乙肝病毒表面抗體,無非就是陰性陽性,不會有什么差異。這種簡單常規檢查,互認沒有問題。”
不過他表示,急癥病人因病情變化快,因此檢測相對頻繁。
于檢測費用,他介紹,因為是普通常規檢查,費用相對低廉,27項檢測的總費用便宜大約三四百元。
■ 貼士
互認項目名稱前將增“★”標識
27項可互認項目包括19項生化項目,如鉀(K),總蛋白(TP),葡萄糖(GLU)等;3項免疫項目,如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體(HBsAb),丙肝病毒抗體(anti-HCV);5項血細胞分析,如白細胞(WBC),紅細胞(RBC),血紅蛋白(HGB)等。
可互認醫療機構共132家,包括北京醫院、天津市中心醫院、河北醫科大學醫院等綜合醫院,以及北京婦產醫院、天津市胸科醫院、河北省兒童醫院等專科醫院。互認項目將在檢驗結果報告單相應檢驗項目名稱前增加“★”標識。
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患者可通過各醫院官網、電話等獲知其互認資格等情況。據介紹,目前北京大部分三甲醫院及一百多家二級醫院之間,已經實現了臨床檢驗結果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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