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將承擔醫院藥房服務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2014年醫改任務》,商務部聯合發改委、衛計委、國家藥監總局等6部委于近日發布了《關于落實2014年度醫改重點任務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快清理和廢止阻礙藥品流通行業公平競爭的政策規定,構建全國統一市場;采取多種方式推進醫藥分開;鼓勵零售藥店發展和連鎖經營;增強基層和邊遠地區的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關于推進醫藥分開的方式,《通知》特別強調以下三個方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藥品零售企業分級管理;各主管部門應調研總結各地在推進醫藥分開方面的做法、經驗和成效,在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可探索由規模較大、質量控制嚴格、執業藥師藥事服務制度完備、誠信記錄好的零售藥店,承擔醫療機構門診藥房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的多種形式的改革,并切實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推進臨床合理用藥;商務主管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應密切跟進改革進展,宣傳推廣先進典型,逐步形成醫師負責門診診斷,患者憑處方到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自主購藥的新模式,并確保醫療機構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原衛生部第53號令)開具和調劑處方,保障患者的處方知情權和購藥選擇權。
據了解,受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加價率管制(包括順價加價15%、零差率)、不得“二次議價”等政策的影響,所有藥品批發企業只能按照政府招標確定的中標價向醫療機構供貨,公開的價格競爭失靈,醫療機構的藥品市場實際上被眾多不規范的小企業、自然人以“回扣”的方式所控制,規范經營的國藥控股、九州通等大型上市公司卻無法發揮自身的價格優勢,淪為不規范小企業和自然人的“搬運工”。“該政策將對‘回扣’這一非法競爭手段形成有效遏制,國藥控股、九州通等擁有采購成本優勢、配送優勢的大型流通藥企有望在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中充分受益。”
在深化醫藥和醫藥分開試點工作中,六部委為提高零售藥店在藥品終端市場上的銷售比重,將清理妨礙零售連鎖藥店發展的政策性障礙,縮短行政審批所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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